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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正义 | |
必仁且智第三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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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近于仁,莫急于智。不仁而有勇力材能,则狂而操利兵也;不智而辩慧獧给,则迷而乘良马也。故不仁不智而有材能,将以其材能以辅其邪狂之心,而赞其僻违之行,适足以大其非而甚其恶耳。其强足以覆过,其御足以犯诈,其慧足以惑愚,其辨足以饰非,其坚足以断辟,其严足其拒谏,此非无材能也,其施之不当,而处之不义也。有否心者,不可借便埶,其质愚者不与利器。论之所谓不知人也者,恐不知别此等也。仁而不知,则爱而不别也;智而不仁,则知而不为也。故仁者所爱人类也,智者所以除其害也。 何谓仁?仁者恻怛爱人,谨翕不争。好恶敦伦,无伤恶之心,无隐忌之志,无嫉妒之气,无感愁之欲,无险诐之事,无辟违之行。故其心舒,其志平,其气和,其欲节,其事易,其行道,故能平易和理而无事也。如此者,谓之仁。 何谓之知?先言而后当。凡人欲舍行为,皆以其智先规而后为之。其规是者,其所为得,其所事当,其行遂,其名荣,其身故利而无患,福及子孙,德加万民,汤武是也。其规非者,其所为不得其事,其事不当,其行不遂,其名辱,害及其身,绝世无复,残类灭宗亡国是也。故曰:莫急于智。知者见祸福远,其知利害蚤,物动而知其化,事兴而知其归,见始而知其终,言之无敢哗,立之而不可废,取之而不可舍,前后不相悖,终始有类,思之而有复,及之而不可厌,其言寡而足,约而喻,简而达,省而具,少而不可益,多而不可损,其动中伦,其言当务,如是者谓之知。 其大略之类,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,谓之异,小者谓之灾。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。灾者,天之谴也;异者,天之威也。谴之而不知,乃畏之以威。诗云:"畏天之威。"殆此谓也。 凡灾异之本,尽生于国家之失,国家之失乃始萌芽,而天出灾异以谴告之。谴告之而不知变,乃见怪异以惊骇之。惊骇之尚不知畏恐,其殃咎乃至。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。 谨案:灾异以见天意,天意有欲也,有不欲也。所欲所不欲者,人内以自省,宜有惩于心;外以观其事,宜有验于国。故见天意者之于灾异也,畏之而不恶也;以为天欲振吾过,救吾失,故以此报我也。春秋之法,上变古易常,应是而有天灾者,谓幸国。孔子曰:"天之所幸有为不善而屡极。"楚庄王以天不见灾,地不见孽,则祷之于山川曰:"天其将亡予邪?不说吾过,极吾罪也。"以此观之,天灾之应过而至也,异之显明可畏也。此乃天之所欲救也,春秋之所独幸也。庄王所以祷而请也,圣主贤君尚乐受忠臣之谏,而况受天谴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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