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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正义 | |
天道无二第五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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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之常道,相反之物也,不得两起,故谓之一。一而不二者,天之行也。阴与阳,相反之物也,故或出或入,或左或右。春俱南,秋俱北,夏交于前,冬交于后,并行而不同路,交会而各代理;此其文与天之道有一出一入一休一伏,其度一也。然而不同意。阳之出,常县于前而任岁事;阴之出,常县于后而守空虚。阳之休也,功已成于上,而伏于下;阴之伏也,不得近义而远其处也。天之任阳不任阴,好德不好刑如是。故阳出而前,阴出而后,尊德而卑刑之心见矣。阳出而积于夏,任德以岁事也,阴出而积于冬,错刑于空处也,必以此察之。天无常于物,而一于时。时之所宜,而一为之。故开一塞一,起一废一,至毕时而止,终有复始于一。一者,一也。是于天凡在阴位者,皆恶乱善,不得主名,天之道也。故常一而不灭,天之道。 事无大小,物无难易。反天之道,无成者。是以目不能二视,耳不能二听,一手不能二事。一手画方,一手画圆,莫能成。人为小易之物,而终不能成,反天之不可行如是。是故古之人物而书文,心止于一中者,谓之忠;持二中者,谓之患。患,人之中不一者也。不一者,故患之所由生也。是故君子贱二而贵一。人孰无善?善不一,故不足以立身。治孰无常?常不一,故不足以致功。诗云:"上帝临汝,无二尔心。"知天道者之言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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