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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繁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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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五行正义
玉英第四
    谓一元者,大始也。知元年志者,大人之所重,小人之所轻。是故治国之端在正名,名之正,兴五世,五传之外,美恶乃形,可谓得其真矣,非子路之所能见。惟圣人能属万物于一,而系之元也,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,不能遂其功。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,元犹原也,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。故人唯有终始也,而生不必应四时之变,故元者为万物之本,而人之元在焉,安在乎?乃在乎天地之前,故人虽生天气,及奉天气者,不得与天元、本天元命、而共违其所为也。故春正月者,承天地之所为也,继天之所为而终之也,其道相与共功持业,安容言乃天地之元?天地之元,奚为于此?恶施于人?大其贯承意之理矣。是故春秋之道,以元之深,正天之端,以天之端,正王之政,以王之政,正诸侯之即位,以诸侯之即位,正竟内之治,五者俱正,而化大行。
    非其位而即之,虽受之先君,春秋危之,宋缪公是也。非其位不受之先君,而自即之,春秋危之,吴王僚是也。虽然,苟能行善得众,春秋弗危,卫侯晋以正书葬是也。俱不宜立,而宋缪公受之先君而危,卫宣弗受先君而不危,以此见得众心之为大安也。故齐桓非直弗受之先君也,乃率弗宜为君者而立,罪亦重矣。然而知恐惧,敬举贤人而以自覆盖,知不背要盟以自湔浣也,遂为贤君,而霸诸侯。使齐桓被恶而无此美,得免杀戮乃幸已,何霸之有!鲁桓忘其忧而祸逮其身,齐桓忧其忧而立功名。推而散之,凡人有忧而不知忧者凶,有忧而深忧之者吉。易曰:‘复自道,何其咎。’此之谓也。匹夫之反道以除咎尚难,人主之反道以除咎甚易。诗云:‘德輶如毛。’言其易也。
    “公观鱼于棠,何恶也?”“凡人之性,莫不善义,然而不能义者,利败之也。故君子终日言不及利,欲以勿言愧之而已,愧之以塞其源也。夫处位动风化者,徒言利之名尔,犹恶之,况求利乎。故天王使人求赙、求金,皆为大恶而书。今直使人也,亲自求之,是为甚恶,讥何故言观鱼?犹言观社也,皆讳大恶之辞也。”
    春秋有经礼,有变礼。为如安性平心者,经礼也。至有于性,虽不安于心,虽不平于道,无以易之,此变礼也。是故昏礼不称主人,经礼也;辞穷无称,称主人,变礼也。天子三年然后称王,经礼也;有物故则未三年而称王,变礼也。妇人无出境之事,经礼也;母为子娶妇,奔丧父母,变礼也。明乎经变之事,然后知轻重之分,可与适权矣。
    难者曰:“春秋事同者辞同,此四者俱为变礼,而或达于经,或不达于经,何也?”曰:“春秋理百物,辨品类,别嫌微,修本末者也。是故星坠谓之陨,螽坠谓之雨,其所发之处不同,或降于天,或发于地,其辞不可同也。今四者俱为变礼也同,而其所发亦不同,或发于男,或发于女,其辞不可同也。是或达于常,或达于变也。”
    桓之志无王,故不书王。其志欲立,故书即位。书即位者,言其弒君兄也。不书王者,以言其背天子。是故隐不言立,桓不言王者,皆从其志以见其事也。从贤之志以达其义,从不肖之志以著其恶。由此观之,春秋之所善,善也,所不善,亦不善也,不可不两省也。
    “经曰:宋督弒其君与夷,传言庄公冯杀之。不可及于经,何也?”曰:“非不可及于经,其及之端眇,不足以类钩之,故难知也。传曰:臧孙许与晋却克同时而聘乎齐,桉经无有,岂不微哉。不书其往而有避也。今此传而言庄公冯而于经不书,亦以有避也。是以不书聘乎齐,避所羞也,不书庄公冯杀,避所善也。是故让者春秋之所善,宣公不与其子而与其弟,其弟亦不与子而反之兄子,虽不中法,皆有让高,不可弃也。故君子为之讳不居正之谓避,其后也乱移之宋督以存善志,此亦春秋之义,善无遗也。若直书其篡,则宣、缪之高灭,而善之无所见矣。”
    难者曰:“为贤者讳皆言之,为宣、缪讳独弗言,何也?”曰:“不成于贤也,其为善不法,不可取,亦不可弃。弃之则弃善志也,取之则害王法,故不弃亦不载,以意见之而已。苟志于仁无恶,此之谓也。”
    器从名、地从主人之谓制。权之端焉,不可不察也。夫权虽反经,亦必在可以然之域。不在可以然之域,故虽死亡,终弗为也,公子目夷是也。故诸侯父子兄弟不宜立而立者,春秋视其国与宜立之君无以异也。此皆在可以然之域也。至于鄫取乎莒以之为同居,目曰莒人灭鄫,此不在可以然之域也。故诸侯在不可以然之域者,谓之大德,大德无踰闲者,谓正经。诸侯在可以然之域者,谓之小德,小德出入可也。权谲也,尚归之以奉钜经耳。故春秋之道,博而要,详而反,一也。公子目夷复其君,终不与国,祭仲已与,后改之,晋荀息死而不听,卫曼姑拒而弗内,此四臣事异而同心,其义一也。目夷之弗与,重宗庙;祭仲与之,亦重宗庙;荀息死之,贵先君之命,曼姑拒之,亦贵先君之命也。事虽相反,所为同俱为重宗庙,贵先帝之命耳。
    难者曰:“公子目夷、祭仲之所为之者,皆存之事君,善之可矣;荀息、曼姑非有此事也,而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,何以得载乎义?”曰:“春秋之法,君立不宜立,不书,大夫立则书。书之者,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;不书,予君之得立之也。君之立不宜立者,非也。既立之,大夫奉之是也;荀息、曼姑之所得为义也。”
    难纪季曰:“春秋之法,大夫不得用地。又曰:公子无去国之义。又曰:君子不避外难。纪季犯此三者,何以为贤?贤臣故盗地以下敌,弃君以避患乎?”曰:“贤者不为是。是故托贤于纪季,以见季之弗为也。纪季弗为而纪侯使之可知矣。春秋之书事时,诡其实以有避也;其书人时,易其名以有讳也。故诡晋文得志之实,以代讳避致王也。诡莒子号谓之人,避隐公也;易庆父之名谓之仲孙,变盛谓之成,讳大恶也。然则说春秋者,入则诡辞,随其委曲而后得之。今纪季受命乎君而经书专,无善一名而文见贤,此皆诡辞,不可不察。春秋之于所贤也,固顺其志而一其辞,章其义而褒其美。今纪侯春秋之所贵也,是以听其入齐之志,而诡其服罪之辞也,移之纪季。故告籴于齐者,实庄公为之,而春秋诡其辞以予臧孙辰;以酅入于齐者,实纪侯为之,而春秋诡其辞以与纪季。所以诡之不同,其实一也。”
    难者曰:“有国家者,人欲立之,固尽不听;国灭君死之,正也,何贤乎纪侯?”曰:“齐将复雠,纪侯自知力不加而志距之,故谓其弟曰:‘我宗庙之主,不可以不死也。汝以酅往服罪于齐,请以立五庙,使我先君岁时有所依归。’率一国之众,以卫九世之主,襄公逐之不去,求之弗予,上下同心,而俱死之,故为之大去。春秋贤死义,且得众心也,故为讳灭。以为之讳,见其贤之也。以其贤之也,见其中仁义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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